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年度科研计划编制与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为加强对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进行组织项目实施,按时完成项目研究内容,提高项目完成质量,学校现对未参加过结题的2023、2024年度立项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未参加过结题的2023、2024年度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参加2025年度11月纵向科研项目集中结题工作的科研项目不需要提交中期检查材料。
二、检查办法
项目负责人应撰写项目进展报告(附件2)。
三、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应在进展报告中简明阐述项目实际进展,列出已完成或正在进行中的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应对照项目预期目标及结题条件及时在项目周期内完成项目任务。
2.项目负责人须如实填报研究成果,科研处将抽取部分项目进行成果原件核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按照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经费拨付计划,项目后续经费待项目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
四、材料报送
1.请各学院通知项目负责人按上述要求报送材料。
2.报送材料包括:进展报告PDF电子版。
3.对于研究成果,网上可查证的论文和专著等,不需要报送电子版,可以在成果列表中附上链接。
4.报送时间: 2025年11月27日前由二级学院统一将汇总材料发至科研处邮箱。
联系人:陈朝明,高清
电话:62158092
邮箱:kyc@hfuu.edu.cn
地址:行政楼409
科研处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1:中期检查项目名单
附件2:项目进展报告
